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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爱情”诚可贵 “生命”价更高

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8-9-9 15:39 移动

“爱情”诚可贵 “生命”价更高

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 爱情诚可贵 生命价更高
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-----由头版新闻想开

       按惯例我每天早上到办公室先是浏览报纸,看看当天有没有什么可看的新闻,今天在几张早报的头版发现一则相同的导读:“公安局副局长乔装救人”。顺着导读指引的版面翻阅。原来是“痴情女子为情困不见男友就轻生”。说的是在省城昨天上午11时,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爬到一幢五层楼梯道窗户上,一心想见男友,如果见不到她就要从窗户上跳下去。当时接到报警后,民警即刻感到现场,见到民警,该女子死活要见到男友,否则任民警怎么劝说,她也不肯下来。发现情况不妙,一公安分局副局长穿着便服赶到现场,说她是附近居委会阿姨,劝她说“你还年轻,别做糊涂事,我可以帮你联系让你和男友见面。。。。。。”听完“居委会阿姨”的劝说,女孩情绪平静下来,中午12时左右,民警乘女孩喝水的时候,上前将她从窗口抱下,带到安全地带。

       这则新闻图文并茂,占的篇幅不小,从媒体用的导读标题就可知道,新闻是在歌颂那位乔装救人的公安局长。而我却由此想到另外一个话题----爱情与生命。

        
女人的爱情观,应该是随着岁月流逝而不断改变的,从年龄上看大致是以20、 30、40来分段。
     20左右,有些女人的恋爱观是生死爱情。就像文中开头的年轻女子,为了爱情,她愿意为对方牺牲一切,哪怕是自己的生命。而如果当她因世俗等原因决然不能与心中白马王子相恋时,也就是当她感到爱情绝望的最初,她的天空一下子就会倾塌,这时她会认为爱情大于吃饭,最后形销骨立,有时折磨自己甚至无所不用其极,女人感到活着没有了意义,因为在她心中,此阶段的爱情绝对比生命更宝贵。她甚至想一死了之,用自己的死,证明爱情是世间最崇高和神圣的。
     30岁前,有些女人有了二三次恋爱经历。虽然女人可能在爱的路上挫折不断,被爱情折磨得失魂落魄,遍体鳞伤,但她仍然向往人世间美好的爱情。女人体会到,爱情固然让人辛酸,但辛酸的浪漫也有一种醉人的感觉,20岁前初恋失败的打击固然沉重,但也不至于为了爱情甘愿舍弃生命。女人琢磨着,一个人的爱情可以有许多次,而生命只能有一次。如果20岁前就为爱情选择轻生,30岁前我又怎么可能体会到爱情的全部味道?关于爱情和生命,谁轻谁重,女人似乎若有所悟,心中的天平不经意间开始向世俗和本能倾斜。女人开始认定,我珍重每一次的爱情,但我更珍重仅有一次的生命。
     40岁前,她已经结婚生子,成了一个别人的丈夫和孩子的母亲。经历了岁月的“磨合”后,女人开始看重物质财富,她考虑更多的是怎样相夫教子,不再巴望有一天会有真正的爱情降临到自己的头上。对于爱情,女人更加相信科学家的理论,爱情只是青年男女大脑内的一种生物化学反应,并由此认定,这种生物化学反应,是一种年轻人多患的病,类似于流感,有时候比流感强,低烧时容易使人感觉不适,高烧时容易导致人的精神错乱,并足以让人混淆爱情与生命谁更重要。对这种病,目前人类还没有找到治疗的办法。人只有到了40这个年龄,身体才会产生“抗体”,并逐渐增强免疫力。回想20岁前为失恋而看轻生命,女人觉得真是不可思议;回想30岁前仍对爱情心存渴望,女人觉得真是自寻烦恼。因为40岁的女人过着的是平和的生活,对于爱情的想法,女人会认为那些都是过去的故事。因为女人坚信,40岁后平淡的日子,心中虽然少有了爱情,却是一生中最真实的生活。
    时间太瘦,指缝太宽,人的一生总在铅华洗尽时方知
有限生命在平平淡淡中因为真实而尤显珍贵!


         不知道文中开头那个因爱情轻生的小女生能不能读到这篇文字,如果能,我想对她说“爱情诚可贵 生命价更高!”因为我们无权也不应该就这样自私轻易地放弃父母赐予我们的今生!
 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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